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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湖北省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6-06-24

【项目概况】

2026年度湖北省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0000-2026-0658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6-06583

3、项目名称:2026年度湖北省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79(万元)

6、最高限价:1779(万元)

7、采购需求:

2026年度湖北省省级空气质量监测网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包1和包2为2026年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负责省控站点监测设备(SO2、NO2、CO、O3、PM10、PM2.5)、气象设备、质控设备(零气发生器、动态校准仪、自动质控系统)、质量控制、故障维修;数据采集与传输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辅助设备、防雷和消防等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故障维修、年度检修、检定等工作,以及承担站房维护、电力和网络通讯费用。包1为11个城市65个站点运行维护,共计预算901万元;包2为6个城市59个站点运行维护,共计预算818万元;包3为系统平台运行维护与优化,预算60万元。工作应接受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和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采购人)质量检查和考核,确保省控站点各项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并与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联网正常。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进行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对3个标段进行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8、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8月20日至2027年8月19日,具体略有不同的以实际情况为准,但不少于12个月。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包2 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及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的规定,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24%。投标人如为大型企业,需将所投项目采购内容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需将投标报价的至少40%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需将投标报价的至少24%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如为中型企业,需将所投项目采购内容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小微企业(需将投标报价的至少24%分包给小微企业)。如有分包,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的名称、中小企业类型及其承担部分金额所占比例,并承诺其满足本公告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1、2、3条及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中的规定,并承诺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分包承担主体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直接参加的,可以不用合同分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包3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须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要求以合同分包的形式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投标人需提供符合相应分包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及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06月25日2026年07月01日,每天00:0012:00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1)供应商在汇聚平台注册账户登录后,在首页供应商帮助中心—供应商投标客户端,点击“前往下载”,选择阳光招采等供应商客户端进行下载安装; (2)供应商登录客户端选择项目包段进行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采购文件; (3)供应商办理汇聚CA相关事宜可咨询:027-87268261,请供应商提前获取客户端操作手册熟悉操作流程。相关事宜可咨询客服QQ3640871873。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06月25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7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3.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支持创新、支持绿色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5.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以下简称“政采贷”)指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得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即可向开展“政采贷”业务的金融机构提出申请,金融机构依据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政采贷”业务政策:《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d/homepage。 6.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或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项目代理机构咨询。 7.投标人在使用阳光招采供应商客户端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在线客服或拨打4006398178、027-8726826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

联系方式:02787164273/87860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2727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宁宁、高双、张锡文、余轶菲、刘素芳

电   话:027-8727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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