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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动机实验室房屋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5-10-30

项目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动机实验室房屋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0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2-202510-ZCGC1622    
2.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动机实验室房屋改造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140.00万元
5. 最高限价(如有): 132.623724万元(暂估价11.00万元,暂列金12.00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 采购需求:能源学院动机实验室房屋改造,主要实施内容为加固房屋,建造发动机试验操控间、发动机试验台地基、试验台地沟、供电改造、冷却水管道改造、行吊改造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质保期:工程整体质保3年,防水部分质保5年。
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中小企业认定,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执行。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工程的施工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证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阳光招采电子交易平台免费注册(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 ---【新用户注册】,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 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
2. 注册完成后,请于20251031日至2025110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电子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栏下载拟投标段采购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3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牵头人注册及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将无法提交响应文件;
3.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供应商须办理CA证书(相关操作帮助详见:帮助中心---CA证书办理指南,CA办理咨询电话:027-87272733);
4. 在电子交易平台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及上传标书等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电话010-21362559(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5. 企业注册信息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6. 项目具体业务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511100930分(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步骤:
1) 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的标段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完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3. 逾期未完成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或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如需)的,采购代理机构(电子交易平台)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华中科技大学采购与招标中心网(http://cgzx.hust.edu.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中科技大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27-8755822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晶、李贝、朱晶玲、欧吉、王刚、余轶菲、汪树新、万齐威
电  话:027-87272701
电子邮箱:83571862@qq.com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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