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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武汉市光谷第十八小学东校区学校自营食堂劳务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期:1年。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情况出具评估意见报告,当评估意见报告结论为满意时,采购人可通过一年一续签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续签合同,最多可续签两年,服务期限总长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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