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松滋市人民医院采购体外高频热治疗机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17-09-15

松滋市人民医院采购体外高频热治疗机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松滋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的下达函要求,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松滋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体外高频热治疗机”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B0109-1709-ZH729

2、招标内容:体外高频热治疗机一套

3、预算价:150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无效。

   (技术要求详见第三章招标货物技术参数、规格及要求。)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以下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持具有独立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3)若招标货物有生产许可证要求的,供应商必须取得该货物的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产品须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登记附表。

 6)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7) 供应商必须有类似项目的经营业绩以及优质的售后服务和备件服务;

8)供应商须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以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的最终审定为准。

5、招标文件的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 09 15 日起至 2017 09 21 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携带“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以供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以备存档)、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10  12 14 3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 号开标厅。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在开标截止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松滋市人民医院

地   址:荆州市松滋市新江口镇民主路152号

联 系 人:龚科长

联系号码:0716-6222278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何威          

电    话: 027-87272780        

8、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分行中南支行

账  号:050501421000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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