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2021年新洲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新港村问津大道至横沟公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时间:2021-06-10
项目概况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邾城街道办事处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2021年新洲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新港村问津大道至横沟公路建设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06 22 09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4-2106-ZCGC0577     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J21060768-0736
2. 项目名称:2021年新洲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新港村问津大道至横沟公路建设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386.2342 万元
5. 最高限价: 292.8959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 采购需求新港村问津大道至横沟公路建设,其主要工作内容为含路基、路面、涵洞、平面交叉及安防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工;
质量目标:合格;
质保期:2年。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对供应商和响应货物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提供注册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承诺成交后不再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及违约经济处罚书(需体现处罚额度)。
3.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职称证、学历证、身份证(二代)、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 获取采购文件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如由法定代表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2)如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报名时请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及本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的电子证照,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查询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
(4)报名时间:2021年06月11日至2021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06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洲区分中心(新洲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3. 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邾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齐安大道352号
联系方式: 18171332500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齐、冷霄香、李晓霜
电     话:027-87272763
电子邮箱:zhaobiao4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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