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蔡甸区张湾街华英村育种基地基础设施工程竞争性磋商

更新时间:2021-06-06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蔡甸区张湾街华英村育种基地基础设施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2021 617  14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ZB0102-2106-ZCGC0569          
  2. 项目名称:蔡甸区张湾街华英村育种基地基础设施工程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 398.34万元
5.最高限价(如有):374.630431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6.采购需求
工程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华英村。
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实施蔡甸区张湾街华英村育种基地基础设施工程,灌排服务范围1000亩。
采购范围:(一)新建U60排水沟6555米,铺设水泥路7962.5平方米;(二)新建抗旱基站-5(15KW)1座,更换水泵设备4套;(三)新建200KVA变压器1台,敷设高压线200米,低压线2145米,配套电线杆共48根;(四)施工临时抽排水52440立方米,铺设施工临时道路2294.25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6个月。
工程质量:合格。
安全文明施工:合格。
质保期:2年。 
合同履行期限:6个月。
7.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须提供执业资格证、注册证(须注册于该公司)、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劳动合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连续近十二个月由社保部门确认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网址、账号及密码);拟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及只承担本工程项目违约经济处罚承诺书(需体现具体处罚额度);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和资料员)上岗证(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职称证、学历证、二代身份证(正面、反面)、劳动合同及连续近十二个月由社保部门确认的有效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网址、账号及密码);
3)供应商须提供2018、2019、2020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件(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或自然人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并提供企业近十二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信誉要求(以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网上自查,提供网页版报告/截图并加盖公章):
①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下载完整无不良信用信息报告;
②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③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网页截图;
5)供应商须对递交的所有材料进行真实性承诺,并递交承诺书,若经查实证件有弄虚作假的,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1年6月7日至2021年6月11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
(1)如由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
(2)如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身份证)领取(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3)报名时请供应商拟派的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及本公告中“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可通过互联网查询的电子证照,仅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查询截图)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一套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以备查验,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原件查看,复印件留存,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满足公告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供应商,其资格预审将被拒绝。)送达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报名购买磋商文件。
4、售价:500(元)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1年_6_月_17_日_14_时_30_分(北京时间);
  2.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武汉市蔡甸区蔡甸大街221号(蔡甸区政务中心四楼)会议室
  3. 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磋商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官网(http://www.hbghzb.com/
  1.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2.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政府张湾街道办事处 
地址:武汉市蔡甸区张湾街柏林庄横街4号
联系方式:18986123395
  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盼、万齐威
电     话:027-87272701
电子邮箱:546703899@qq.com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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