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

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更新时间:2021-05-13
项目概况
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6月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7-2104-ZCHW0347/0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鄂采计【2021】-04332号、鄂采计【2021】-05990号。
2. 项目名称:湖北医药学院教学科研设备采购安装项目(二次)
3. 预算金额:151.178万元(鄂采计【2021】-04332号预算141.178万元、鄂采计【2021】-05990号预算10万元)
4. 最高限价:151.178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5. 采购需求
包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质保期 预算 是否接受进口 备注
1 科研设备 倒置荧光显微镜:显微镜镜体,标准配置含左光口:手动、≥三档:0:100%;50%:50%;100%:0。 1批 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验收合格后三年(部分产品的质保期参照技术参数要求) 151.178万元 /
6.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交货期、质保期。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l 本政府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小微企业参与本项目可享受政府采购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投标人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为进口产品,且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提供的唯一正式授权书。
三、 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
3. 方式: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企业控制台”入口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不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
3.2 注册完成后,请于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3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3.4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3.5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4. 标书款:500(元)元/份(包),售后不退。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2021631430分(北京时间);
2. 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3号会议室。
3. 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4.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延误、进办公场所的验码排队测温登记等因素,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
2. 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3. 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湖北医药学院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南路30号
联系方式: 徐主任  0719-889109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靖佶、刘晓栋、王丹萍
电     话: 027-87271918  
电子邮箱:498309208@qq.com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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