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包装大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包装大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武汉市江夏区黄金桥107国道500m处,国药中生武汉公司黄金桥号现有厂区
2.3项目建设目标:完成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包装大楼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2.4本次招标内容及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及验收要求。
2.7安全要求: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8计划工期:90个日历天。
2.9 招标控制价为:53.712834万元。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内(自2025年5月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记录。
3.3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投标人需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六个月内(2025年5月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开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6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成交)后不得转包,不得非法分包。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yangguangzhaocai.com)点击“新用户注册”免费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投标人线上支付下载文件);
4.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5年10月28日至2025年11月0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点击 “投标人”登录,在“公告信息—采购公告”菜单付费下载拟投标段招标文件(拟投多标段的,应按标段分别下载),500元/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本项目非全流程电子标,投标人无须办理CA数字证书;
4.4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登录、企业注册认证、报名购标、制作标书等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 010-21362559 (工作日:08:00-18:00;节假日:09:00-12:00,14:00-18:00);
4.5注册企业信息将在工作日2小时左右审核,审核进度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7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 会议室。
5.3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应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文件。
6.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上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联 系 人:汪老师、陈老师
电 话:027-8663702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 汪佳丽、古毅涵
电 话: 027-87272618
电子邮件: 62687202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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