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数据中心及配套工程改造项目(标段一:结构承重工程)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1-1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数据中心及配套工程改造项目(标段一:结构承重工程),项目业主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云霞路189号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长江证券总部大楼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五层办公楼,为超高层建筑物。建筑总面积103667m²,建筑主体高度149.55m, 其地下层为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下三层与邻近的碧海园区域地下层车库连通), 一层为商业、办公楼大堂、餐厅大堂等,二~四层为厨房及餐饮用房,六~三十五层为写字楼办公单元,其中五层、二十层为避难层。目前本大楼-1~5F层在进行改造,6-23F为租户层,有租户在内办公。23~35F涉及精装施工改造
2.3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798万元,其中暂列金为42.3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 年11 月15 日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涉及土建、通风空调、给排水、机电拆除、抗震支架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对应招标清单范围的图纸说明及设计图纸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工程共1个标段。  
2.7 其他:  无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8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798万元及以上公共建筑工程项目业绩(地铁、机场、火车站、酒店、体育场馆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项目经理仅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任务。(2)拟派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岗位资格证(含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管理人员。以上拟派项目人员均需提供 2021年1 月1 日至今任意连续近六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
3.3 财务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均未发生亏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8年、2019年、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2018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近3年内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8)招标人有对投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投标人应当配合。若招标人在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串通、行贿、以他人名义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行为的,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从2021年10月19日起至2021年10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时,在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领取。
4.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要求的资质证书、业绩证明、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等满足资格条件的所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满足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报名。
4.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含图纸资料),售后不退;本次发售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111009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接收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1号会议室。
5.3 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招标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投标人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www.yangguangzhaocai.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大楼10f
联 系 人:   徐建民                 联 系 人: 孙宁宁、刘素芳     
电    话: 027-83865938             电    话: 027-87272702      
 
 
   2021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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