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洪山东湖景园支行家具、招牌标识、LED和空调安装项目询价公告

更新时间:2020-12-30
项目概况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武汉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所需洪山东湖景园支行家具、招牌标识、LED和空调安装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2日09 点 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B0107-2012-ZCHW1638
2. 项目名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洪山东湖景园支行家具、招牌标识、LED和空调安装项目
3. 采购方式:询价
4. 预算金额:51.761405万元
5. 最高限价: 51.761405万元(01包:13.817万元,02包:10.12452万元,03包:4.5711;04包:23.24865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该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主要规格型号
1 家具 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咨询接待台、单面填单台、休闲桌等,具体内容详见清单(定制)
2 招牌标识 一批:详见采购需求 行名、营业时间牌、自助小灯箱、自助小灯箱等(定制)
3 LED 1套 室内小间距LED显示屏:点间距2.5mm;扫描方式1/32;单元板分辨率128*64;像素密度160000点/㎡;亮度≥700cd/㎡;刷新率≥3840Hz;最大功耗≤457W/㎡
4 空调 一批 变频多联空调主机、空调器、离心式通风机、控制器等采购安装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质保期 验收合格后至少2年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二、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或生产能力,能够提供正常的售后服务及备品和备件服务。
3. 近三年有完成过类似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4. 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供应商生产或拥有的,则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技术拥有者针对本项目的正式授权书。
5. 如生产、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三、 获取采购文件
1.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先在阳光招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angguangzhaocai.com/)快捷登录“投标人”处进行注册登记(具体操作详见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交易主体注册指南);
2. 注册完成后,请于2020年 12 月 30 日至2021年  1 月 6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处,在“政府采购”版块付费下载采购文件,300/份(包),售后不退。联合体参与响应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 使用电子交易平台时遇到的各类操作问题,如:注册及文件下载等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86392341(工作日:08:30-19:30;节假日:09:30-18:00);
4. 注册进度查询、密码修改及发票问题咨询电话:027-87272708;
5. 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七条)。
注:注册电子交易平台时留下的联系人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并能正常接收短信,以便接收来自系统的关于本项目的相关补充或变更公告短信。
四、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_2021___1__12__09____30_分(北京时间)(从采购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工作日
2.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的响应文件。递交响应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2 会议室。
3. 逾期未递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
4. 凡是购买了采购文件但决定不参加询价的潜在供应商,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_3_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参与询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而进行重新采购的,未予书面通知的潜在供应商将可能被限制重新参加该项目的采购。
说明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或样品的,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启场所并递交响应文件。
五、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
2. 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七、 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武汉农村商业银行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618号武银大厦
联 系 人:陈经理、沈经理
电    话:027-854928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电    话:027-87271918
联系人:王丹萍  杨楚君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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