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及省中心机房 UPS蓄电池组更新改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2-07-19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的委托,对其所需的“UPS蓄电池组更新改造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对此感兴趣并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4-202207-ZBHW0242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及省中心机房UPS蓄电池组更新改造采购项目

  3.采购预算: 56.81 万元;

  4.最高限价:56.81 万元(含税),按照实际采购数量据实结算,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及预算单价的将被否决。

  5.采购需求:

  (1)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各种规格的蓄电池296节及配套电池监控模块8个,具体采购内容及预估数量如下表:

  序号

  位置

  配置

  数量

  单位

  备注

  1

  省中心

  电池(12V/200AH)

  254

  节

  UPS

  2

  电池(12V/200AH)

  2

  节

  发电机启动电池

  3

  电池监控模块

  8

  个

  UPS电池监控

  4

  省分公司

  电池(12V/65AH)

  16

  节

  6楼机房及弱电井

  5

  电池(12V/100AH)

  16

  节

  12楼会议室

  6

  电池(12V/42AH)

  4

  节

  3楼视频会议室

  7

  电池(12V/42AH)

  4

  节

  3楼多功能厅

  本项目预算含设备安装所需标签、电池连接线、安装材料、专用的工具仪表等辅材。

  (2)交货期:在合同签订后,由中标人确定项目工期(含供货时间、硬件安装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30个自然日。

  (3)保修期:产品验收合格后,提供至少五年原厂保修(提供原厂售后服务承诺)。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转包及分包。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以承诺函形式对上述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7)投标人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8)投标人为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的。

  6.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非限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

  1. 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于2022年7月19日至2022年7月25日17:00时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进行项目线上招标文件的获取。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上传缴纳凭证→审核→审核通过后下载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咨询热线:400-808-6131(周一至周五8:30-18:00)

  2. 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808-6131(周一至周五8:30-18:00)。

  3. 招标文件支付要求:请将招标文件标书费转账至我公司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截止时间已过,将不能购买标书,即不能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将无法正常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汇款要求:标书费如对公转账至我公司账户必须备注项目名称,如标书款私对公(如个人银行)必须备注汇款人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4.银行信息:

  户  名: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武汉中南支行

  账  号:0505 0142 1000 5225  

  5.对本项目的平台技术操作问题,请联系400-808-6131(周一至周五8:30-18:00)

  6.对本项目的具体业务问题,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进行咨询(项目经理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第六条)。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 8 月 10 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2.1现场递交:投标人需递交密封的纸质文件并出席开标会议,完成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和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签到”流程。递交投标文件地址: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2 号 会议室。

  2.2 邮寄(仅限邮政或顺丰快递):收件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     心10楼,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李晓霜收(027-87272763/15007181300),     并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签到”流程。

  3.说明:采用邮寄递交方式,单件不得超过20KG,且须注明“李晓霜本人签收”,递交时间以邮政/顺丰系统签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务必在显示“已签收”后,与项目经理电话确认。不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视为确认开标现场情况。

  4.逾期未递交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5.凡是购买了招标文件但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截止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说明:招标(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供应商)现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样品的,投标人(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目前因新冠疫情导致的交通不便及进入办公场所必需的验码、测温、登记等因素导致的时间延误,合理安排行程以保证按时抵达开标场所并递交投标(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邮政官网(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bghzb.com/)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10号

  联 系 人:刘老师

  电 话: 027-83568644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 系 人:李晓霜、周齐、冷霄香

  电 话:027-87272763

  电子邮件:zhaobiao4bu@163.com  

  2022年7月19日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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