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宣恩县中医医院呼吸道九联检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3-12-26

【项目概况】

宣恩县中医医院呼吸道九联检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B0109-202311-ZCHW164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5-2023-01796

3、项目名称:宣恩县中医医院呼吸道九联检试剂与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2.489(万元)

6、最高限价:22.489(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肺炎支原体IgM抗体检测试剂盒、人呼吸道合胞病毒IgM抗体检测试剂盒等,详见采购清单最高限价:各品目限价详见采购清单,按需配送,据实结算。配送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交货期:供应商接到医院订单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5个工作日;紧急情况下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送到。质保期:保证配送货物合格,质保要求按国家标准执行。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政府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 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为中国境内生产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注:根据《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再办理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和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的公告》,不要求武汉市医疗器械企业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所响应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12月27日2024年01月0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获取成功之后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凭证妥善保存。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7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在对应平台的客户端做完投标文件后进行网上递交,可以点击已报名的项目点击文件递交按钮即可跳转到文件递交页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体湖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ubei.gov.cn)宣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e.eszggzy.cn/xeweb/)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hbghzb.com/)2.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3.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用户服务中心(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 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zIndex/details?val=1&title=%E6%A0%87%E5%87%86%E8%A7%84%E8%8C%83。4.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宣恩县中医医院

地   址:宣恩县珠山镇和平大道1号

联系方式:0718-5822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方式:027-87272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梦杰

电   话:027-87272780


联系我们

业务咨询电话:027-87272772

办公联络电话:027-87272736

邮箱:guohuazhaopin@126.com

蔡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道茂源社区205室

武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凯德广场1818中心1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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