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物业、保洁、安保服务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更新时间:2017-12-18

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咸宁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就其“物业、保洁、安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对2017年12月15日所发布公告作如下变更:

1、采购编号:ZB0101-1711-ZF1070/XNSJ-2017CZ-230  

2、采购内容和范围:物业、保洁、安保服务/2年

3、项目预算控制价:人民币150万元(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得超过该预算,否则将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3)供应商具备物业服务经营范围;

4)供应商须出具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无不良记录截图(查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和方法:

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重点领域信息-资源交易-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市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 -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 -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1218日至2017年1225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市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xnweb/,下同),明确所投项目,通过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规定从“市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126726。

6、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8、投标截止时间:2018110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

9、兹定于2018110日上午09:30分(北京时间)在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D301会议室(咸宁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人:咸宁市妇幼保健院

   址:咸宁市银泉大道743号

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5807247888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国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编:430071

人:万军 廖寿杰  

   话:027-87272718

   真:027-8727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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