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公告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智能安防系统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更新时间:2023-05-23

 

各投标人:

由我司代理的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智能安防系统工程(项目编号:ZB01CD-202305-ZBGC0528),现做如下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第4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图一)”标段名称与“项目清单(图二)”、“技术需求书(图三)”项目名称不一致。

疑问:请问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大楼智能安防系统工程”和标段名称:“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智能安防系统工程”两个所指是否为同一个概念,还是两个不同的所指目标?

项目名称是否以“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大楼智能安防系统工程”为准,标段名称是否以“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智能安防系统工程”为准?

答复:本项目仅1个标段,其与项目名称(项目名称为: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营业办公用房智能安防系统工程)为同一概念,项目名称即为标段名称。

 

2、招标文件“第7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9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图四)”。

疑问1:此处所讲的《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单独将该表EXCEL版保存在装有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中,是否无需再次将此表放进投标文件中和无需提供纸质文件。

疑问2:请问《拒绝商业贿赂承诺函》是否制作装订进投标文件中即可,无需再单独提供。

答复:《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版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拒绝商业贿赂承诺函》装订于投标文件中,无须单独提供。

 

3、在华夏银行武汉分行新大楼智能安防系统-项目清单- 乙供清单的营业部、分行大楼、总行办公区三个清单中,F项总计为“(含入围设备):D+E”。

  疑问1:请问以上三个清单表中的F项,总计是否为“不含入围设备:D+E”。

答复:乙供清单的营业部、分行大楼、总行办公区三个清单中的F内容改为:总计(不含总行入围设备):D+E。

 

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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